海关将根据相关规定对携带宠物入境的情况进行限期退回或销毁处理,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携带的宠物超过规定限额;
2、携带人无法提供官方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有效检疫证书或狂犬病疫苗接种证书;
3、携带的宠物需要隔离检疫,但从没有隔离检疫设施的口岸入境;
4、经过隔离检疫后,宠物不符合相关标准。
对于导盲犬、导听犬、搜救犬等只是无法提供疫苗接种证书的宠物,只需经携带人申请,在有资质的机构接种狂犬病疫苗即可入境。
如果海关作出限期退回处理,携带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持海关签发的截留凭证领取并带回宠物离境。逾期未领取的宠物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处理。